浙江丰原律师事务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0年02月09 16:48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切实有效控制传染病,保障公众和职工的身体健康,履行社会责任,维持必要的正常生产经营,根据政府相关防控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疫情防控工作组
(一)成员
总指挥:吴荣发
副总指挥:陈仲华、丁志军
办 公 室:郑金亚(13777802482)
安全管理部:毛油丽(1375029110)
人事部:郑金亚(13777802482)
后勤部:周建(18072901055)
(二)职责
1、总指挥、副总指挥:
a) 决定预案的启动;
b) 组织联络各职能部门,部署相关事务;
c) 调用律所人员、各类物资和场地等资源;
d) 配合上级部门进行工作协调;
e) 负责稳定生产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处置工作;
f) 必要时向政府部门请求援助。
2、办公室:做好应急预案启动前后相关准备;传达、监督落实指挥部相关决定。
3、人事部:把控人员信息和动向,确认病例或疑似情况,联系医院,报告指挥部。
4、信息化部:负责律所网络运行,保障群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正常可用。
(三)应急工作程序
序号 |
应急工作 |
具体事项 |
1 |
宣传通知 |
1. 春节后复工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2. 防控内容的宣传 |
2 |
人员管理 |
1. 部门确认,疫区职工推迟返回 2. 有接触史职工,14日居家观察 3. 返回途中全程戴口罩,尽量避免外出 4. 进入律所前领取体温计、口罩,自测体温。 5. 之后进出律所内早晚各测一次。 6. 其他人员进所前,使用红外测温枪测体温。询问接触史,有异常情况,保安做好记录并马上报告。 7. 每日统计人员动向、体温,进行排查。 8. 车上戴口罩、少讲话 9. 就餐少接触、不交谈。 10. 对摸排出的重点观察者、体温异常或有相关症状者,报告后迅速安排至预设的观察室观察确认,后续采取进一步对策 |
3 |
应急物资准备 |
口罩、体温计 |
4 |
红外线测温枪,人员进入律所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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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观察室(目前预留46间,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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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众场所管理 |
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处消毒 |
7 |
设置手喷雾消毒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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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避免面对面就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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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取消集体会议、培训等大型会议 |
二、疫情分级防控策略
(一)疫情分类
1、未发现病例。指单位职工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包括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发现疑似病例。指单位职工出现1例疑似病例,尚未确诊。
3、出现确诊病例。指单位职工出现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二)疫情防控策略
类别 |
防控策略 |
防控措施 |
未发现病例 |
外防输入 |
1.组织管理; 2.摸底调查; 3.宣传教育与培训; 4.体温监测; 5.医学观察与信息报告; 6.环境卫生治理; 7.工作场所通风与消毒; 8.个人卫生与防护。 |
发现疑似病例 |
内防扩散 |
上述1-8措施; 9.对所有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 10.采取消毒、管控措施。 |
出现确诊病例 |
内防蔓延 外防输出 |
上述1-10措施; 11.律所(疫点、疫区)封锁; 12.所有工作场所按有关规定实施封锁。 |
三、具体措施
(一)防控措施
1、返杭入职
员工返杭工作进入律所前,询问旅行史、接触史,测体温,建立一人一档。
领取体温计、口罩,此后每天2次自测体温,报告到部门。各口设置体温测量点,由内勤部负责,实现网格化管理。
2、进入律所
进入律所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律所,并洗手消毒。若体温超过37.5℃,不得进入律所工作,并及时上报,按照当地疫情管控要求采取措施。
3、食堂管理(按需制定食堂防控措施,见附件)
律所未设食堂,疫情期间暂不提供工作餐;
自行就餐的:采用定餐定量,避免相互接触。
4、出勤车辆
出勤车辆内部及门把手每日用75%酒精擦拭1次。开车须佩戴口罩,车辆在使用后用75%酒精对车内及门把手擦拭消毒。
5、后勤人员
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职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拒绝发热和敏感地点来客入内。
6、宿舍管理(按需制定食堂防控措施,见附件)
律所无宿舍。
(二)应急预案
遇到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1、配合门诊医院送指定治疗医院,报政府主管部门;
2、接触人员确认范围、采取隔离措施;
3、患者所在生产现场、生活环境消毒;
4、立即停工停产,复工时间另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