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精选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例精选 > 正文
30万元风波
时间:2010年02月26 00:00
(一)案情简介
2008年10月。徐某(本案原告)到江某(本案被告)处打工。被告说与A中学已谈好投资事宜,要求原告入股30万元,持10%股份,并许诺原告担任副校长。在被告不断催促下,原告于2008年12月交给被告30万元,由被告写了收条。直到2009年10月,原告询问A中学才得知,被告根本没有投资学校。原告遂要求被告退还30万元现金,无果,原告遂起诉法院,要求被告退还30万元。
另一方面,被告也针对该案件提出了辩驳意见。被告是B印刷厂的法定代表人,其诉称原告于2008年9月到原告处工作,主要负责业务。同年11月,B印刷厂与C印刷厂订立转让协议一份,约定将某设备以30万元的价格予以出售。因C印刷厂付完货款后要求收款凭证,故由被告出具收条给原告,由原告予以转交。而事实上原告并未转交。
(二)律师代理行为
我所律师作为本案被告的代理人,主要针对该30万元的收条提出了辩论意见,并提交了我方的证据,极力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三)法院审理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我方胜诉结案。
浙江丰原律师事务所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