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原创|母亲“挪用”5万压岁钱,女儿生气要求道歉
时间:2018年03月26 16:43
“你的压岁钱妈妈帮你收好,等你长大了再一起给你。”相信不少人的童年都听过这样一句话,但是又有多少人长大之后真的见到了那些代为保管的压岁钱呢?众所周知,压岁钱除了单纯的讨喜头之外,更多的是一种人情交换,是东亚文明特有的社会习俗。送出去的礼,收回来的压岁钱,是一种平衡。可能很多人都没有想过,自己嘴上说的“保管”子女的压岁钱,难道真的只是哄哄小孩的一句话吗?
家住杭州的张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家里置换大房时差几万块钱,而帮自己女儿保管的压岁钱刚好有5万多,于是张女士理所当然地就将这笔钱“充公”,并且很高兴地和女儿分享即将住大房子的喜悦。可这时候,15岁的独生女儿欢欢并不高兴,认为母亲擅自动用自己的压岁钱是不对的,要求母亲道歉。这下母亲也生气了,认为女儿不懂事,压岁钱都是自己人情置换所得,女儿这是在无理取闹。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不管这件事情孰是孰非,最后在家人的劝说下张女士口头向女儿道歉。古代《曾子杀猪》的故事,就是为了说明:答应子女的事,本不该轻易反悔。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欢欢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压岁钱,从法律上来看是一种赠与行为的结果,受赠人是孩子,而不是父母。《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也就是一旦孩子接受了,合同就成立,压岁钱归孩子所有。我国《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权利,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孩子虽然小,但依然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父母作为监护人,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财产是应尽的职责,不能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尽管笔者认为,生活中基本上很少会有因为压岁钱纠纷而引发子女与父母对簿公堂的情形,但是,法律的存在,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那就是教育和规范人们的行为,所谓明辨是非,规范言行。既然擅自占有、处分或没收子女的压岁钱是不合法的行为,父母就应该尽量避免,并在一开始就向子女明确表示压岁钱系人情往来,而不是单纯的赠予,这样一来也可以顺便向孩子普及法律知识,不但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摩擦,更是一个很好的沟通和教育的机会。
浙江丰原律师事务所
王奇律师